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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债市场潜力巨大 政府规范势在必行

[日期:2011-3-2] 来源:中国市场信用网; 作者: [字体: ]



中国日报网消息:常涛是这样形容他的公司的:“这个月可以让我成为百万富翁,下个月就能让我饥肠辘辘。”
  这家公司是北京一家非正式的债务回讨代理行。生意好的时候每个月可以为客户收回五百万元欠款,不好的时候只能回收五十万,仅为前者的10%。债务回收公司每次可以从回收款额中收取30%的手续费,因而公司及其员工的收入都依赖于“讨债”是否成功。
  但是收债代理行业的运营在中国还很不规范。一方面政府的打击经常使其被迫中断,另一方面,它们还无法通过广告和市场营销策略来增加营业额。
  不过常涛和他的公司最近有了一则好消息。中国国际商会已成立了一家债务管理委员会,以期为收债公司提供专业咨询。同时商务部也就此起草了法规,可能会为合格的收债公司发放从业执照。
  中国国际商会的副秘书长林舜杰说发放从业执照可以将这些公司的运营置于商业部和公安部的联合监管之下。目前收债公司的运营仍处于没有政府部门规管的灰色地带。
尽管债务回收公司逾90%的收入都来自于债务回讨,但它们在注册时都刻意回避这一点,而自称为“金融管理”公司。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林钧跃介绍说,收债是金融危机期间为数不多的日益兴旺的行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每年在中国签署的合同总量达40亿,但真正落实的仅有30%,每年给中国造成的损失超过1800亿。于此同时,个人信贷债务也在增加。今年上半年,逾期6个月仍未支付的信用卡债务达到了73亿元。中小型公司发现自己追讨债务既浪费金钱也浪费人力,于是收债公司应运而生。
  中国国际商会指出目前在中国运营的债务回收公司可能有好几千家,但是很难估算这份产业的规模究竟几何。林舜杰说这主要是因为债务回收公司多是地下运作,虽没有具体数据,但可想见“数量一定非常庞大”。
  然而,由于没有法律来规范债务回收市场,委托方和收债公司都发现彼此之间很难互相信任。
  浩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大泓处理债务回收案已有很多年,他介绍说有一些债务公司员工在帮客户收回欠款后就凭空消失了。而收债公司也有怨言。一名收债公司的员工说他们将合约款项打入客户账户后,客户会违背承诺,拒付手续费。
  债务公司最早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但从未被看作是法人实体。在许多年里,公安部针对债务回收公司展开了数次专项打击。这是因为在中国历史上,“债务回收”多是由黑社会和犯罪集团把持,这些人通常会对债务方进行威胁或暴力殴打。林均悦说今天仍有许多公司雇佣恶势力去威胁债务方,有时候会门上写大字报或是打碎欠债人家的窗户。
  然而常涛说,这种情况现在已经很少见了。“大部分债务公司都会选择和债务方面对面商谈或不断地打电话催促对方还钱来解决问题——至少我们的公司是这样做的。”
不管是否合法,债务回收公司都在迅速发展着。当经济危机造成许多公司破产时这一现象更为显著。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的副会长于平承认缺乏监管是此行业的一大问题。“债务回收者们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也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开办一家收债公司也没有任何的入行标准。”
  由商业部起草的、即将出台的法律被看作是为应对债务回收行业的乱象、促进发展的里程碑。
  林舜杰说在最终的法规出台之前,商业部还会不断地从债务回收公司和专家那里收集信息和建议,因为这项法规将会触及到许多团体的利益,包括银行和法律公司。(中国日报记者 王超 编辑 潘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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