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网站搜索 |
阅读内容
背景:

天津市2010年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报告

[日期:2011-1-12] 来源:中国市场信用网; 作者: [字体: ]

 

天津市2010年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报告
2011-01-12 08:36:41 来源: 天津日报(天津)

  
2010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的中心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我市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指导,积极推动市场发展不断上规模、管理不断上水平,为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市场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底,我市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472个,场内经营者46619户;市场年成交总额1788.6亿元,市场平均年成交额3.79亿元,市场发展健康平稳。
1.按类别划分。在全市各类市场中,消费品市场418个,占88.6%;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以下简称“双生市场”)54个,占11.4%。在消费品市场中,消费品综合市场占主体,为55.3%,农副产品市场占33.9%。在生产资料市场中,工业生产资料市场占主体,为42.9%。
2.按年成交额划分。在全市各类市场中,城市市场年成交额1509.62亿元、农村(指农业五县)市场年成交额278.98亿元,分别占全市市场年成交额的84.4%和15.6%。全市年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的市场87个,其中年成交额10亿元以上的市场36个。
3.按地域划分。在全市各类市场中,城市市场388个,农村市场84个。在全市各区县中,拥有市场数量排在前三位的是滨海新区、河西、南开;年成交额排在前三位的是北辰、南开、静海。
4.按市场信用等级划分。在全市各类市场中,A类市场145个,B类市场268个,C类市场20个,D类市场39个。在A类市场中,城市A类市场108个,占城市市场总数的27.8%;农村A类市场37个,占农村市场总数的44.1%。(注: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等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设定的信用分类标准。)
二、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服务理念
(一)推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1.积极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指导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维权是第一责任”的基本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合同监督管理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规范文件,并在红盾护农、开展合同帮农、创新商标富农机制等方面开展了指导服务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年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市场的行政指导工作,积极引导全市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步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2.扎实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根据全市市场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制定下发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更新2010年市场变化信息,评定市场信用等级。根据市场信用分类的情况,合理优化监管力量,对信用等级较低的市场,采取了加强指导、强化巡查和监管等手段,促进市场管理不断提升档次。
3.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监管工作制度,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天津市工商系统合同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合同规范性文件。积极引导合同当事人增强合同行政调解和仲裁意识,并加强对经济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指导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监管工作进一步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发挥职能优势,做好服务工作
1.组织开展创建诚信市场与农村文明集市工作。为提高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创建农村文明集市和诚信市场的活动。在创建活动中,通过对市场资质、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的情况的考核,促进市场主办单位更好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市场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受到了区县政府和市场主办单位的广泛认可。
2.积极制定和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本着“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当事人”的原则,加大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力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天津市混凝土外加剂买卖合同》等7个示范文本。在“红盾网”网站建立了“合同文本库”,将目前实行的70个示范文本对外公布,方便社会查询。
3.深入开展合同护农、帮农、促农工作。积极开展了“四个走进”宣传活动、“五个一”合同帮扶活动,推行“四个一”的具体措施,确保工作实现“五到位”。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帮扶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使涉农区县的农户、种植、养殖协会和涉农企业等进一步规范了合同签约行为,减少了合同纠纷,完善了合同帮扶长效机制。
(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1.开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了农产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批发和零售企业实施了全面检查,共检查批发、集贸市场367个次,超市112个次,农产品经营企业253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3户。二是开展了保障供应稳定价格专项行动。加强了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巡查频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截至2010年12月上旬,共立案查处售假销售商5户,查扣假冒商标食用油17桶、假酒508瓶,价值5.1万元。三是开展了“限塑”检查工作。“限塑”检查中,共没收不合格塑料购物袋 7.26万个。
2.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按时令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为主的专项检查,对重要农资商品的经营者进行了拉网式巡查。整治期间,共查获12个批次的159.45吨涉嫌劣质化肥,并对其中152吨依法移送农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2件,案值7.62万元;罚没款14.49万元。对77户存在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不规范、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的经营者予以责令整改,取缔无照经营户16户。
3.开展合同签订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为推进合同文本的规范使用,在全市开展了对餐饮、洗染行业服务合同的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餐饮企业1120家、洗染服务企业722家,年夜饭合同2.4万份、洗染服务合同39.2万份,涉及合同金额4401.93万元;查处无照或超照经营户27家,依法查处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案件5件、其他违法案件11件,有效地维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监管责任,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一)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专司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发了《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将监管任务、监管责任落实到994个监管网格。
2.专题培训,指导规范。开展了专题培训活动,重点讲解食品经营者法定义务,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法律意识;推行了与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场内行业组长和批发大户的约谈机制,强化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建立“乳品质量公示栏”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意识。
3.完善制度,长效监管。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管“十查十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巡查记录》和《“证票合一”台账》,增强了日常巡查的可操作性;出台了《天津市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指导规范(试行)》,进一步规制了散装食品的经营行为;制定了《关于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实施行政指导的意见》,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自律制度。
4.加强调研,指导实践。通过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巡查频率,并下发了《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巡查工作的通知》,强化了日常巡查的有效落实;通过《工作动态》互动平台,刊发外地先进做法和分局先进经验,及时解决监管难题,有效地指导分局执法实践。
(二)开展专项整治,有效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
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年活动,累计开展了专项整治15次,出动检查人员13.8万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者26.76万户次,查处食品安全案件269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个,查获假冒伪劣食品21.88吨,罚没款98.94万元。
1.开展食品经营者落实经营自律制度执法检查。以源头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非源头食品经营者落实“证票合一”台账作为主要整治内容,重点检查经营者食品进、销、存情况,及时掌握食品流转状况,全面加强了经营自律制度的有效落实。
2.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城乡接合部、农村集市、庙会以及农村偏远地区和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食品,开展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规范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食品经营行为;在与外埠接壤的重点地区,开展了针对小品牌、中低档次乳制品的质量监测行动,集中抽检了乳粉、含乳饮料、冷冻饮品等三大类90个批次食品。
3.开展打击流通环节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专项整治。以食用油批发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散装食用油为重点品种,按照“十查十看”的要求,重点检查了食用油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货来源、散装食用油标签标注等情况,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查违法生产经营“地沟油”行为。
4.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行动。依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监督经营者建立并落实经营自律制度,依据案件查处情况及相关部门通报,监督经营者下架退市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5.开展“保安全、促规范,夏季散装食品安全红盾执法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发放《天津市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指导规范(试行)》等宣传材料,指导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狠抓集中消费场所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了全市大型连锁超市、商场散装食品标签标注,指导经营者设置了临期食品专柜。
6.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连续开展了多次地毯式检查;印制、发放宣传材料8.68万张(份),指导乳制品企业驻津办事机构进行自查自纠;成立督查组对分局进行督查督办,进一步促进了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质量监测,不断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
建立了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食品质量监测机制,细化了市局、分局、工商所的职责,修订了食品抽检文书,明确了食品监测信息发布纪律;制定了年度监测计划,确定了重点指标、重点品种,全年对34个品种1057个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对13类6600余个批次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发布抽检公告和速检报告23期,集中曝光了84个批次不合格食品。与2009年相比,抽检品种从16个扩大到34个,抽检批次从380个增加到1057个,抽检合格率从83.42%上升到87.89%。
2011年,全市工商管理部门将继续坚持“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维权是第一责任”的基本理念,牢牢把握“四个只有”的指导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目标,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以规范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秩序为着力点,加强对滨海新区的服务力度,完善各项长效监管措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打印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