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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二、三级)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2-8-8] 来源:中国市场信用网; 作者:本站 [字体: ]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中市信字 [ 2012 ]  4 号

关于举办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二、三级)培训的通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销售(即赊销)已逐渐成为企业的主要销售方式。有信用销售,就有信用风险。如何确保在扩大赊销的同时,防范、规避、控制、转移信用风险,是摆在各类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适应企业和社会的需要,2005年,“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信用管理师是指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实践中,信用管理师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行之有效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制订贯穿生产经营全流程的的信用管理制度,采用专业的信用管理手段和技术筛选和识别客户、确定授信规模、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催收逾期账款,并协助企业拓展市场,从而帮助企业在实现赊销最大化的同时,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
自2006年起,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受国家主管部门委托,在人保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CETTIC)的指导下,陆续在全国开展了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工作,培训网络已覆盖全国十几个省市,已有数千人参加了培训,学员来自各行各业,学成后在各自的岗位上推动了本企业的信用管理建设,企业及社会反响良好。
2012年,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将继续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工作。现将《2012年度信用管理师职业(二、三级)培训招生简章》发布如后,望各单位积极推荐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也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一:
 
 
2012年度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二、三级)培训

招生简章
一、 培训级别
根据《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信用管理师职业分为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二级)和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一级)三个级别。本招生简章系针对助理信用管理师和信用管理师培训,高级信用管理师培训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二、培训对象
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及从事财务、销售、采购、储运、人力资源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各类信用管理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政府、社团、科研教育机构的相关人员;其他从事或准备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目的
通过参加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培训,学员应能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信用管理的各项具体业务,具有信用管理的操作和执行能力。
通过参加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二级)培训,学员应能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信用管理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具有独立处理和解决信用管理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
四、课程内容
(一)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课程

1.提升职业能力—必备能力训练
2.提升职业能力—管理能力训练
3.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4.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
5.助理信用管理师教程

(二)信用管理师培训课程

1.提升职业能力—必备能力训练
2.提升职业能力—管理能力训练
3.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4.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
5.助理信用管理师教程
6.信用管理师教程

五、授课教师
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委员、信用管理师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写专家及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颁发的信用管理师职业师资合格证书的人员授课。
六、培训教材
《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助理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大纲、培训计划》,《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辅导资料》,《提升职业能力—必备能力训练》,《提升职业能力—管理能力训练》。
七、培训方式
网络远程培训与地面培训班相结合(条件具备的可举办地面培训班);辅以学员自学和实际操作。
八、教学安排
(一)助理信用管理师:学员在自学的基础上,通过信用管理师远程培训平台参加培训,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辅以实际操作(有信用管理从业经历者,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相关材料,可折抵操作课时;无经历者可申请主办方安排到相关机构实习)。全部培训课时不少于160课时,其中,学员自学教材不少于60课时(每天按3课时计算,共计20天),远程培训不少于40课时(含结业考试课时),实际操作60课时。
(二)信用管理师:全部培训课时不少于130课时,其中,学员自学教材不少于40课时(共20天,每天按2课时计算),培训40课时(可参加地面培训班,共5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亦可参加远程培训,均含结业考试课时),实际操作50课时计(有信用管理从业经历者,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相关材料,可折抵操作课时;无经历者可申请主办方安排到相关机构实习)。
九、培训证书
学员参加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CETTIC)颁发职业培训证书。
十、报名条件
本培训报名条件比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
(一)助理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颁发大专学历)、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  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注:上述“本专业”指各大专院校开设的信用管理或信用管理方向专业;“相关专业”包括工商管理、生产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保险、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信息系统、经济法、商业统计、金融学、财政学、税务、电子商务。
十一、组织单位、培训费用及报名等事项
(一)组织单位: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三)培训费用:助理信用管理师:远程培训2200元/人,地面培训3100元/人;信用管理师:远程培训3300元,地面培训3600元/人。报名费:300元/人(含全套教材及辅导资料)。
(四)远程培训随报随学,地面培训时间、地点待报名后另行通知。报名表格附后。
(五)收款方式:
邮局汇款:收款单位: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收 款 人:付玲玲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南楼347室     邮政编码:100054
银行汇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内大街支行  收款单位:北京北斗七星信用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1100 1070 3000 5900 0770      联行 号:1051 0000 2096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577582  63557959(传真)        联系人:田志刚
网      址:http://www.ccmpc.org.cn       邮   箱:xyglspx@126.com
(七)信工委合作机构报名要求及收款方式详见各机构开班通知。

附件二:
                                                           
信用管理师培训报名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
 
专业工龄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职务
 
职称
 
E-mail
 
联系电话
区号:        办:              传真:           手机:
学习、工作
经历及年限
 
报名类别
□自主参加培训  □单位选派(推荐)培训
培训级别
及方式
助理信用管理师: □远程培训  □地面培训
信 用 管 理 师: □远程培训  □地面培训
审核意见
 
 
(盖章)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年  月  日
注:1、请请有正楷字填写有关内容,将所选中项目前的“□”改为“■”
2、请同时提交2寸蓝底免冠正面照6张,以及相关证明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业绩
证明等)。
联系电话:010-63577582  63557959(传真)        联系人:田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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