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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0-10-10] 来源:$newsfrom$; 作者:$author$ [字体: ]

市政府关于开展“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工作的意见
宁政发[2002]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在全市社会经济生活中树立“讲信用”的基本社会公德,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开展“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我国加入WTO为契机,围绕富民强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开展“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良好的社会信用促进扩大市场规模和消费需求,增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意识,在国内外树立起南京守信用城市和最佳投资创业城市的品牌形象。
     二、总体目标
    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全市的社会征信体系和社会信用道德规范,明显改善市场经济秩序,基本健全地方信用管理法规和运行规则,逐步培育以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和诚信中介组织构建的诚信主体,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工作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和逐步推开的原则开展。
     2002年为基础建设年,主要任务是: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打破体制壁垒,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初步构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征信平台,为建立企业和个人社会信用体系打好基础;研究制订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的有关管理规定或暂行办法;制订南京市市民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制订和完善财务、会计、统计、质量、工商、税务等信用评级办法;完成中介组织与政府有关部门脱钩工作;加强舆论宣传,为建立“信用南京”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03年为深化年,初步建成电子政务信息网,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使政务公开更贴近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体系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从优良记录和不良记录起步,逐步扩大信用信息数据征集的内容;继续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地方性规章制度;中介组织公正执业水平有所提高;信用咨询服务业有较大发展,并引入一批国际知名公司;市民道德规范建设更加深入;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
    到2004年,电子政务服务范围、功能更趋完善,效率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完善的政府信用监督和管理体系、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体系,并实现与国家数据库的联网和接轨;基本形成一批符合国际惯例的地方性法规和运行规则;全市道德规范建设成效显现,市民诚信素质进一步提高;市场经济秩序更加有序、规范。
    三、工作重点
    1、转变政府职能,树立诚信政府新形象
    (1)依法行政。进一步清理整顿政府审批项目,清理和规范政府文件:一是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行政收费、罚款和各种摊派;二是落实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完善收费监控机制;三是增强法制观念,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不纠、以罚代法的现象;四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解决多头和多层执法的问题。
    (2)政务公开。全面实行政府各部门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使市场主体平等地取得和使用;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预告制和通报制,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重要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作用,实行重要法规和事项网上发布,部分服务事项网上进行,增加政务活动的透明度。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制度,鼓励人民群众依法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通过决策听证会、专家咨询会、电子政务网,不断拓宽反映市情民意的渠道,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3)廉洁高效。各级政府和公务员都要做到清正廉明,奉公守法;做到政令畅通、高效务实、方便百姓;要从严治政,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着力解决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管办不分现象。
    (4)强化行政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权力的行使建立在行政责任的基础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管理。做到信守政府承诺,言必信、行必果,立信于民,取信于民。通过树立政府良好的信用形象,促进和带动我市市场主体信用的建立。
    2、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在国家尚未出台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保障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制订我市有关暂行办法,对市场进行信用规范,启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通过相关的法规或规章的实施,保证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创造信用开放和公平享有、使用信用信息的环境;对信用机构开展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估、服务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科学、公正、独立地开展经营活动;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加大企业或个人失信的成本,迫使其行为趋向守信,让守信成为守信者的通行证。
    (1)制订《南京市企业信用制度试点暂行办法》和《南京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和规范信用数据的取得、信用的评估行为以及使用程序。
    (2)制订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对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注册资格、组织形式、法律责任和业务范围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
    (3)制订和完善财务、会计、信贷、统计、质量、工商、税务等信用评级办法。
     3、建立企业信用体系
    (1)将信用制度建设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信用水平,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2)制定加强企业基础信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促进企业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格质量管理、自觉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
    (3)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联合征信。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在市政府的统筹规划下按企业化方式组建,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市政府通过例会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按信用信息征集内容,定期将信用信息数据提供给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形成公共数据库。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向具有资质的中介信用机构有偿提供有关信用信息。为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凡向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提供信用信息的,可以通过中心无偿使用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
    4、建立个人信用征信评估体系
    在人行“金卡”工程和信贷信息查询系统基础上,扩容组建个人信用征信服务中心,搭建统一、规范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平台,实现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无障碍沟通和查询。通过对个人基本资料、个人社会活动记录和个人基本帐户的信用信息记录的有序整理和横向比较,评定个人信用价值,为消费信贷业务和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的健康开展提供信息支持。
     5、培育和规范中介机构
    (1)支持中介机构依法客观、独立、公正执业。通过中介机构自身的规范运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真实、完整的信用信息服务。
    (2)支持信用企业组建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的主要功能在于进行行业自律方面的建设,替本行业争取利益;主要职能是制定行业规划、从业标准、规范行业内部管理,以及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开展信用管理与应用研究,协调行业与政府及各方面的关系,进行国际交流活动等。
    (3)理顺管理体制。成立市场中介管理机构,进一步统筹协调中介机构的发展,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特别是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监管,促进中介机构公正执业水平的提高。
    (4)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中介机构健康运行。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清理整顿中介机构的有关规定,对未完成脱钩改制的,要坚决脱钩;对已脱钩的,要解决与原有政府部门藕断丝连的问题;二是促进其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形成自我决策、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执业机构;三是强化其职业道德意识,按照朱镕基总理提出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帐”的16字要求,面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四是政府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得自定业务标准和处罚范围,不得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得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6、开展信用道德教育
    (1)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强化全体市民的信用观念、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大力弘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精神。通过市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展,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道德体系。
    (2)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办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改进和创新,提升市民信用道德水平。 
    7、继续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惩治失信行为
    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对建立信用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要继续开展打击制假、售假行为,重点查处合同违约行为,制定企业失信行为披露制度,适时公布质量低劣、逃废债务、偷税漏税企业名单,建立起“失信成本”远高于“守信成本”的惩罚机制。
    四、组织领导
    “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依靠全市人民,共同完成“信用南京”创建工作。
    1、成立“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相关的政策,协调解决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中的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体改办、计委、经委、公安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院、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改办。办公室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人,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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